時間:2025-03-30 09:11:38
各區(縣、市)經信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
根據《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寧波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甬經信中小〔2022〕124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度第一批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認定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有效期內的寧波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請企業需符合《實施細則》中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附件1);
(二)已申請2025年第一批寧波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的企業,可自行對照認定標準,若自評符合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的,也可同步提交申請。
(三)對于已成為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企業,不受理申報。
二、組織實施
(一)線上填報。企業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按照指引填報申請,在培育平臺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可參考附件2),并簽署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附件3,須蓋章),同步向按工商注冊屬地經信部門遞交相應一致的pdf電子版。企業線上填報時間為:2025年3月27日至4月11日。
(二)屬地初審。各地經信部門按認定標準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評審、實地抽查,于4月18日前將評審結果匯總表格(附件4,提供各地經信部門蓋章后掃描件和可編輯電子版)和企業申報材料(電子版,需與系統內提交資料保持一致)上報市經信局。
(三)審核公布。市經信局對各地經信部門推薦的企業進行審核抽查,并對通過審核的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市、區兩級經信部門負責企業申報及公示期內相關答疑工作,公示無異議的,由市經信局發文公布。
三、相關要求
(一)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是優質中小企業的中堅力量,是申報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基本前提條件。請各地經信部門將此項工作與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工作緊密聯動,精心組織開展,把握時間節點,按要求及時組織填報審核;對于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特別是“小巨人”重點培育企業,要靠前服務,做好申報輔導工作。
(二)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到期后由市經信局組織復核,復核通過后,有效期延長三年。
(三)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在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企業有重大變化的,需在3個月內通過培育平臺填報重大變化情況報告表,未在3個月內及時報告的,取消復核資格,或直接取消認定。
(四)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認定,且至少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聯系人:中小企業與服務體系建設處 陳奕明,聯系電話:0574-89281494。屬地經信部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詳見附件5。
附件:1.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2.佐證材料清單(供參考)
3.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
4.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25年第一批申報認定名單匯總表
5.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各地咨詢電話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