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8-13 11:00:25
各區(縣、市)、管委會數字經濟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寧波市數字經濟創新提質“一號發展工程”,落實《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 全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意見》(甬政辦發〔2024〕26號),著力打造數字產業平臺體系,不斷提升園區(樓宇)經濟發展能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寧波市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培育庫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是指以“區中園”為空間載體,重點聚焦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主導產業鮮明,集聚效應明顯、創新能力凸顯、經濟效益突出、配套服務完備的產業園、樓宇(或樓宇群)。鼓勵各地獲得省級數字經濟類“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特色小鎮、小微企業園的平臺積極申報數字經濟產業園或數字樓宇。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相對明確的四至范圍和空間布局,在空間上相對集聚。數字經濟產業園占地面積原則上不低于3平方公里,不高于20平方公里;數字樓宇建筑面積不低于1萬平方米。
2.主導產業符合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方向,特色鮮明、定位明確。
3.有較完善且能為入駐企業提供服務的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體系,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運營機構(促進機構)或部門運營管理。
4.符合消防、環保和安全生產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申報年度及上年度未發生被行政執法部門認定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二)發展條件
1.產業集聚:數字經濟企業數量占比不低于30%,或數字經濟產業營業收入占比不低于30%。數字經濟主導產業特色鮮明。
2.經濟效益:產業園上一年度產值或近三年產值均值不少于50億元;樓宇上一年度營收或近三年營收均值不少于2億元。
3.創新能力:產業園(樓宇)內數字經濟規上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集聚一批優質企業(包括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和高層次創新人才。
4.配套服務:具有配套政策宣傳、投融資、技術創新、知識產權、人才中介和市場對接等不同類別的專業生產性服務機構,為入駐企業提供專業服務。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管理和企業服務,對入駐企業建立檔案,具備與主管部門數據對接的能力。
三、申報程序
(一)材料填報。各申報單位于8月9日前通過寧波市企業綜合服務平臺(https://qf.ningbo.gov.cn/qykj/projectDetail/33)進行網上填報,并按要求填報上傳相關材料(詳見附件1、2),逾期不再受理。線上統一審核通過后,各申報單位無需再報送紙質或電子版材料。各申報單位應對所填報信息和上傳文件的準確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審核推薦。請各地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轄區內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的申報組織、輔導和推薦工作,并于8月12日前登錄線上系統完成申報材料審核工作,并于8月14日前正式上報各地申報推薦匯總表(詳見附件3,紙質蓋章版及電子版)。
(三)組織篩選。市數字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將組織實地調研、會議研討等方式,篩選一批符合條件的園區(樓宇)列入2024年度寧波市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培育庫,并原則上從中擇優推薦參與省級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評選。
四、相關說明
根據《浙江省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公布首批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名單的通知》(浙數辦〔2024〕3號),我市6個園區(樓宇)獲得浙江省首批數字經濟產業園、示范型數字樓宇稱號(詳見附件4)。文件要求,稱號認定有效期為三年,實行年度動態管理制度。請相關地區數字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上述6個園區(樓宇)于8月9日前同步登錄網上平臺更新填報相關信息(附件1、2)。
聯系人:孫湖林,聯系電話:13777966709;系統技術人員童志宇,聯系電話:15268448737。
附件:1.寧波市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培育庫申請表
2.產業園(樓宇)已入駐數字經濟企業情況統計表
3.各地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申報推薦匯總表
4.浙江省首批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名單
寧波市數字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1.寧波市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培育庫申請表 .doc
2.產業園(樓宇)已入駐數字經濟企業情況統計表.doc
3.各地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申報推薦匯總表.doc
4.浙江省首批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名單.doc